何需进行亲子鉴定?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:
1. 发生婴儿被误抱的事件,疑似医院疏忽导致孩子互换;另外,涉及拐卖儿童的案件中也常需要进行身份识别。
2. 当丈夫怀疑妻子的不端行为可能导致孩子并非自己亲生。
3. 母亲因特定原因不能确认孩子的生物学父亲。
4. 失散多年的家庭成员无法仅凭外貌辨别彼此。
亲子鉴定主要分为三类:一是因家庭危机或夫妻矛盾而进行的家庭鉴定;二是单亲家长出于疑虑带子女单独进行鉴定;三是移民相关要求,依照国家规定,在内地结婚并生育后必须进行鉴定。
此类鉴定对解决失散亲人间的身份问题至关重要,同时也适用于以下场景:
● 户口登记时确认血缘关系;
● 离婚及遗产继承纠纷中的血缘鉴定;
● 针对婴儿错抱或拐卖儿童案件的身源认定;
● 移民过程中涉及的亲属关系验证;
● 强奸案中确定胎儿父亲的情形;
● 其他需要确认个体间亲缘关系的争议;
● “胎儿亲子鉴定”,即使用基因技术通过孕妇羊水样本鉴定胎儿的遗传性父亲。通常在第10至13周可通过绒毛活检,第16周以上则可进行羊水检测。建议在三甲妇科医院进行,并在B超监控下进行胎儿畸形的检查。
在处理意外死亡的无名尸体认领或非婚生、超生子女的出生登记时,也需先确立亲子关系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,亲子鉴定需提交司法鉴定报告,该报告具有法律效力,并被法院、司法机关和法律事务所所接受。具体流程包括填写《DNA委托鉴定申请表》和《委托书》,采集血液或血痕样本,随后进入DNA检测阶段。